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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醜不可外揚?看《有院子的家》了解家暴受害者離不開的秘密

家醜不可外揚?看《有院子的家》了解家暴受害者離不開的秘密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為何施暴者有時很友善,有時卻很狂暴?被害者痛在自己,卻還心心念念對方「好的時候」?
熱播韓劇《有院子的家》,由知名演員金泰希、林智妍主演,講述兩個女人尋找幸福人生而奮鬥的過程,一位試圖找出不安的根源,另一位則是下定決心逃離恐懼的陰霾。劇中由林智妍飾演的秋尚恩,在家中沒有受到丈夫的重視,整天活在不知何時會被打的陰影之下。

家暴,這個令人聞風喪膽卻又人神共憤的議題,為何在這個性別平權,看似和諧的社會中,仍然持續發生呢?在每個看似平靜的家庭裡,可能都有著無法輕易說出口的秘密,當我們發現有人疑似被家暴了,可以怎麼幫助她呢?又或是,我們可以怎麼幫助自己?

看不見的傷痕,也是家暴!常見3種家暴類型

在《有院子的家》中,女主角之一秋尚恩遭受丈夫的毆打,甚至在她懷孕的期間對他拳腳相向,用言語羞辱她在家中的地位,很明顯已經構成家庭暴力。反觀另一位女主角文珠蘭,雖然老公一直不相信自己說的話,甚至試圖聯合兒子冷落她,但是並沒有對她使用暴力,這樣也算家暴嗎?

(圖/雞湯來了提供)
(圖/雞湯來了提供)

家庭暴力的定義
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二條規定,「家庭暴力」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。也就是說,除了身體上進行毆打外,精神以及經濟層面的暴力也都屬於家暴的範疇。

  • 身體上|身體上的攻擊等等的肢體暴力舉動,以及遺棄、強迫或引誘做不當的行為、性侵害等不法侵害人身的行為。
  • 精神上|騷擾、謾罵、恐嚇威脅、言語暴力、監控、竊聽,甚至強迫觀看不當之內容(如暴力血腥影片、猥褻影片)等等言詞、心理或性虐待均屬精神家暴。
  • 經濟上|不給配偶生活費、過度掌控家庭財務、強迫借貸、簽本票、擔任保證人等惡意行為。

就像劇中的主角文珠蘭的老公,總是不相信她說的話,一直用其他藉口以及理由瞞混,還結合兒子一起對她說謊。如果文珠蘭蒐集相關的證據,像是錄音檔等,並且勇於報警,是可以構成精神上的家庭暴力的。
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「離開他,我真的能過得好嗎?」被害者難以逃離家暴的3大原因

身為局外人,當發現家暴案件時,會想辦法給予受害者協助,希望當事人早日脫離苦海。但在真實世界中,很多受害者無法在第一時間就脫離家暴現場。當他們面臨到家暴案件時,內心所產生的想法很多,往往不是報警逃離對方這麼簡單而已。

原因1 情感的牽絆|「可是他白天對我很好,有必要撕破臉嗎?」

多數的受暴者遭受到暴力對待時,因為是「家人」,所以當事件發生時,可能會下意識地替他們辯解、找藉口。尤其當有孩子時,心中更會浮現出這種想法,「我可以自己丟下孩子逃走嗎?」、「報警後對方會不會把怒氣遷怒到孩子身上?」

建議受害者可以找自己信得過的親友聊聊,或是直接尋求專業的協助。倘若孩子還小,可以尋找社福機構或是撥打113提供專業的諮詢,他們也會幫忙轉介給相關的法律扶助機構;若孩子已經大了,或許可以直接與他們聊聊,一起討論親權的歸屬,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也是個好方法。
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原因2 經濟的限制|「離開他之後,我的經濟來源就沒了…」

家庭主婦若遭受家暴卻選擇隱忍,很大的原因是經濟考量。倘若這些受害者的經濟來源,就是加害者在外工作的薪水,因為害怕報警後會缺少經濟支柱,抑或是擔心脫離職場多年會找不到工作,反而選擇繼續待在這個家暴地獄。

對於許久未進入職場的人來說,要踏出家門找工作確實不容易。可以先參考政府機關的就業服務,讓政府協助培養踏入職場的能力。至於就業的勇氣,可以找專業的諮商師或是尋求社福單位的協助,相信自己具有無限的可能,重新打造自己的第二段人生。

原因3 社會的眼光|「身邊的人都不相信我被家暴,到底該怎麼辦?」

雖然現今的台灣社會已經較為開放,但仍舊有許多人並不鼓勵報警,甚至是將「離開」這件事貼上負向標籤,讓受害人害怕被這個社會指責而噤聲。而這個現象更常發生在男性受害者身上,除了社會對男性的刻板印象,把「被家暴的男性」與「軟弱」劃上等號外,親友的建議和反應也會成為不敢說出來的原因。

受害者如果不知道身邊有哪些朋友可以信任或可以幫助時,尋求專業的管道幫助你擺脫情緒的陰霾。不論是社福單位、諮商心理師或是打電話到113,一定都會有人告訴你現在該怎麼做。他們會用第三者的角度,幫你釐清事情的全貌,也給你最適切的幫助。

從家暴的牢籠掙脫!家暴防治「保護令」怎申請?

現今的社會風氣較為開放,許多家暴的受害者願意對外尋求幫助。遭受家暴後除了去警局、醫院驗傷,或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外,在緊急或是必要的時刻聲請保護令也是很重要的,讓公權力禁止加害人與你接近,讓法律來保障你的人身安全。

誰是家暴「被害者」?

 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中提到,只要是「家庭成員」之一,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對待,即可聲請保護令。而這裡的「家庭成員」包括:

  • 配偶或前配偶(白話文:就算離婚了也可以聲請!)
  •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(白話文:就算只是同居的伴侶也沒關係!)
  •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(白話文:外公/阿嬤/媳婦/公婆都包含在內!)
  •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(白話文:兄弟姊妹舅叔姑姨也是!)
  • 目睹兒!!!(白話文:就算沒有遭受到暴力,曾經看到的兒童也可以聲請保護令!)
(圖/素材取自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(圖/素材取自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保護令好複雜,要怎麼聲請?
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保護令指的是在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出現時,法院可以裁定禁止加害人再有暴力行為。具體的內容包括禁止暴力、接觸、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,甚至命令遷出或遠離住居所、工作場所、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。如果加害者違反的話,將會受到刑事處分。

而保護令的聲請,只要通報113、警察局、社福單位,或是自己向法院提出,再來準備聲請書、被害者與加害者的戶籍謄本,還有相關證據(驗傷單、證人等),就能完成聲請了。

保護令的類型總共分為三種,分別是通常保護令、暫時保護令以及緊急保護令,每種保護令的功能以及聲請方式均不同,仔細了解其差異才能避免搞錯!
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我是家暴的發現者,可以怎麼幫他們?

如果你的鄰居常常發出摔東西的聲音,或是孩子的哭鬧,你覺得他們家庭可能有家暴的疑慮,究竟可以怎麼做才能幫助到被害者呢?

被害者「正在」被傷害

不用懷疑,馬上撥打110報警,請警察到場協助,警方會負責保護受害人的安全。倘若警察到現場時,事情已經結束的話,也會根據凌亂的痕跡,或是受害者的表情、傷痕等,進行近一步的調查與處理。

感覺是家暴,但我不確定

如果有發現疑似是家暴的情況,並不確定的話,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,由社福單位啟動調查關注。撥打113時記得提供詳細的資訊,包含被害人的位置、詳細舉報內容,如被害人看起來的精神狀況、發生哭鬧聲的頻率等,提供專業人員進行調查的線索。
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(圖/《有院子的家》劇照。)

家暴案件的發生往往讓人覺得痛心又憤怒,熟悉家庭暴力的防治固然重要,但若我們能夠用理解的心態,並且能隨時警惕身邊親朋好友的求救訊息,來預防更多家暴案件的發生。

※原文網址
※雞湯來了粉絲專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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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作者/雞湯來了實習生張凱翔
原文編撰/雞湯來了陳世芃、蕭子喬
原文編撰製圖/雞湯來了黃珮甄、雞湯來了特約美術羅仕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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